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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绘画作品四格之说(能品、妙品、神品、逸品)

 作者:网络  发布日期:2013-03-27

 

 

    古人将中国绘画作品分为四个等级,即:能品、妙品、神品、逸品。
    能品谓之:形象生动,对客观事物的形象把握准确,此品可供临摹学习。
    妙品谓之:笔墨精妙,技法娴熟、是得心应手的有法之法,此品亦可临摹学习。
    神品谓之:刻画事物的精神本质达到了至高境界,此品也还可作为范本临摹学习。
    逸品谓之:笔墨技法达到极致而产生的无法之法。即“画到生时是熟时”的一种境界,是“奇思异想”加上“妙手偶得”的结果,逸品是无法使人楷模的。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要想品评出以上四品,须按南朝宗炳提出的“澄怀味象”法。“澄怀”即把胸怀先洗涤清澈,不含杂念、欲望、私心和主观情感,然后进入画家创作时的状态,等到与画家心有灵犀时,再用自己的文化积淀和理解,去升华意境。“味象”即品味作品,“品味”即审美、领悟,眼在观画,心在体悟。“味象”有时甚至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。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有位“品味”画的专家认为:以上四种,无所谓谁高谁低,只是目的和追求的不同而已。比如有人认为徐悲鸿的人物、奔马是能品;任伯年的人物、王雪涛的花鸟是妙品;潘天寿的山水、刘海粟的花卉是神品;黄宾虹、陈子庄的山水是逸品。
    吴冠中先生认为:“逸品中的‘逸’放逸也。其含义当指富贵不能淫,威武不能屈,不迁就世俗,一味强调个性,强调自我情感的抒发”。“逸品,必须摆脱一切客观利害的约束才能产生,这正吻合了艺术诞生的科学规律。”逸品要有真情的流露,文化的素养和人格的品位。疾风知劲草,路遥知马力。吴冠中先生还认为:技法功力有志者都能达到,继承传统,将逸品列于首位,并欢呼逸品的诞生,无论具象、抽象、工笔、写意、超现实追求……各种各样表现手法的逸品!

 

 

 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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